首页
2022禹州市 “抗疫情、助万企、帮就业”线上招聘会
搜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参保缴费?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缴费工资的4%缴费,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持相关手续到所属社保局办理。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新增人员情况表》、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本、介绍信、人事部门批准的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工作日均可办理。

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由参保单位计算参保人员上年度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纳入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全年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并按上年度工资收入月平均值进行申报、核定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核定,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300%的按省平工资的300%核定
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时,应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工资收入申报表》(表3-1)一式两份,一份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后报社保经办机构,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含人员和工资构成);
(二)上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明细表》;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时,其养老关系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具体规定河南省暂未出台,目前只能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间人员调动的转移手续

停保(续保)手续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参保单位应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表5-3)一式两份,提供工作人员流动、辞职、辞退等证明材料,一同报送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又在本单位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表5-1)一式两份,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并提供恢复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

《公务员法》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机关工人: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其中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简称“新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简称“中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豫人社养老[2016]7号)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过渡系数全省为1.3%,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的规定执行,详见下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计发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退休年龄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计发月数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退休年龄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56
因具体政策尚未出台,“中人”办理退休时,待遇暂按原办法核定,等具体计算办法出台后,再按照新待遇核算(新待遇保低限高,即不低于老办法待遇)。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核定正式待遇都需要什么条件,临时待遇和正式待遇的区别?

2014年10月至退休当月个人无欠费全省个人账户存储额利率公布,全供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账金额记实补记完成,在以上条件都满足后才能核算正式待遇。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不满足核算正式待遇条件前,根据2014年9月封定工资按老办法核定的退休待遇称为临时待遇;正式待遇核算条件满足后,按照河南省信息系统设定的统一核算办法核定的待遇为正式待遇。核算正式待遇不等于增资,正式待遇核算完毕后,信息系统将正式待遇与临时待遇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定都需要什么手续?

1、档案专审表;

2、2014年9月封定工资表;

3、2014年10月以后最后一次职务升降工资表;

4、2014年10月以后最后一次工资表;

5、退休审批表;

6、社保卡复印件。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有企业工作经历,正式待遇如何核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中人,1995年1月1日企业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后,仍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先将企业养老保险相应时间段缴费转移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再核算正式待遇,否则将扣除对应欠费时间段工作年限。